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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全国马术业余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2016-04-20 12:25:30 来源:中国马术协会

一、主办单位

中国马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第一站:现代五项与马术训练基地

第二站:现代五项与马术训练基地

第三站:现代五项与马术训练基地

第四站:现代五项与马术训练基地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2016 年 6 月 4 日-5 日,北京。

第二站:2016 年 7 月 2 日-3 日,北京。

第三站:2016 年 8 月 27 日-28 日,北京。

第四站:2016 年 12 月 10 日-11 日,北京。

四、参赛单位

参赛单位为 2016 年度国家体育总局马术项目注册代表单位以及中国马术协会注册会员。

五、竞赛项目

(一)场地障碍

青年组个人赛少年组 1.00 米-1.15 米级别个人赛少年组 0.60 米-0.90 米级别个人赛

(二)盛装舞步

个人赛(初级科目)个人赛(预备级科目)

六、参赛资格

(一)各参赛单位参赛运动员不限,每个运动员第一至第三站每项限报 2 匹马参赛,第四站每项限报一匹马参赛。第四站场地障碍项目运动员须取得全国马术场地障碍青少年联赛总决赛资格。随队人员可报领队 1 人,教练 1 人,工作人员 3 人,马主人数不超过参赛马匹数。

(二)参赛运动员不分性别,场地障碍青年组运动员年龄为14-21 岁(1995 年至 2002 年出生),场地障碍少年组运动员年龄为 12-18 岁(1998 年至 2004 年出生)。运动员在符合年龄规定的情况下,只能在本年度联赛中选择一个组别参加。参赛运动员须完成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马术协会 2016 年度注册手续,且符合马术项目骑手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三)各单位自带马匹参赛,场地障碍马龄须为 8 岁及以上(2008 年及以前出生),盛装舞步马龄马龄须为 6 岁及以上(2010年及以前出生)。参赛马匹须具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匹护照,并在到达赛区后及时向赛会兽医提交。参赛马匹在赛前按规则要求进行验马,未参加验马的马匹不得参加比赛。

(四)参赛马匹赴赛区前须办理相关检疫手续,并由所在地、县级兽医站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随马匹到赛区时递交承办单位。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马联颁布的第 25 版国际马术场地障碍竞赛规则和盛装舞步竞赛规则。特殊修订条款的执行,以中国马术协会下发通知为准。

(二)青年组比赛分两轮进行,两轮单独记取成绩。障碍数量共 12 道,行进速度每分钟 350 米。根据国际马术规则处罚 A表进行评判。比赛两轮路线不同,首轮为第二轮的排位赛,首轮争取时间,首轮罚分相同,用时少者,名次列前。障碍高度为1.20 米-1.30 米,宽度为 1.30 米-1.50 米。第二轮比赛不争取时间,若成绩排在第三名以后的选手和马匹出现罚分相同,则以第二轮比赛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前 3 名运动员和马匹如果出现罚分相同,将进行附加赛确定最后名次。附加赛争取时间,行进速度每分钟 350 米,障碍数量及难度另定。若附加赛罚分相同,以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三)少年组 1.00 米-1.15 米级别比赛分两轮进行。两轮单独记取成绩。障碍数量共 12 道,行进速度每分钟 325 米。根据国际马术规则处罚 A 表进行评判。比赛两轮路线不同,首轮为第二轮的排位赛,首轮争取时间,首轮罚分相同,用时少者,名次列前。障碍高度为 1.00 米-1.15 米,宽度为 1.20 米-1.30 米。第二轮比赛不争取时间,若成绩排在第三名以后的选手和马匹出现罚分相同,则以第二轮比赛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前 3 名运动员和马匹如果出现罚分相同,将进行附加赛确定最后名次。附加赛争取时间,行进速度每分钟 325 米,障碍数量及难度另定。若附加赛罚分相同,以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四)少年组 0.60 米-0.90 米级别比赛分两轮进行。两轮单独记取成绩。障碍数量共 10-12 道,行进速度每分钟 300 米。根据国际马术规则处罚 A 表进行评判。比赛两轮路线不同,不争取时间。障碍高度为 0.60 米-0.90 米,宽度为 0.70 米-1.00 米。若成绩出现罚分相同,则以每轮比赛用时接近允许时间者名次列前。

(五)盛装舞步两个项目分别按照比赛科目得分排列名次,如出现得分相同,综合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并列,步伐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六)各俱乐部运动员每站比赛名次按以下分值进行积分:运动员骑两匹马参赛的,只取每站最好名次积分。每个俱乐部只取每个项目中成绩最好的运动员的积分进行累积,根据积分总和决定俱乐部排名,如果俱乐部积分总和相同,比较盛装舞步两个项目中成绩最好的两个运动员的积分总和。

八、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员名单另行通知,人选由中国马术协会指定,不名次 1 2 3 4-6 7-8 9-12 13-16 17-24 25-32分值 30 20 15 10 9 8 6 4 2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分别录取前 8 名给予奖励,前 3 名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其他名次颁发证书。前 8 名马匹将授予佩花。若各级别报名人数不足 6 人,即取消此级别赛事。若各级别报名人数不足 8 人,即录取此级别前 3 名成绩。

(二)比赛设“最佳马主奖”,为马主颁发奖杯一座。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于赛前 20 天分别寄达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马术部(邮编:100049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老山西街 5 号 传真:010-68862596)和承办单位,并发送电子文本至 ceabmzc@126.com。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截至比赛抽签前,各参赛单位可按规则规定在报名表的替补运动员和马匹范围内更换运动员或马匹,替补马匹必须参加赛前验马。

(二)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大会指定裁判员和参赛马匹于赛前 2 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各参赛代表队一切费用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由各代表队自行办理。参赛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伤害与意外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其他

(一)参赛马匹须按规定注射马流感疫苗。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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